协会公告: |
来源:省协会秘书处 时间:2014-7-17 点击量:2354 |
浙江药膳烹饪大赛组委会文件 浙药赛组[2014] 1号
关于举办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餐饮企业(农家乐):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2012】84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浙菜餐饮品牌,扩大浙菜影响力,加快浙江餐饮业发展,激发当代浙菜厨师认真研究和提高菜肴营养价值的技能,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展示药膳养生健康美食成果,推进药膳厨艺交流,推动浙菜创新发展,普及以食养生的平衡膳食理念,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药膳传统文化。
经研究,定于2014年6月在浙江省磐安县启动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8月在全省各地市组织分区赛,9月下旬在磐安县“浙八味”药材市场举办总决赛。请相关单位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由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磐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浙菜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磐安星星之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中国烹饪协会、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旅游局以及各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支持。
大赛主题:“健康、养生、美味、时尚”
二、大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浙江省磐安县“浙八味”药材市场
三、大赛项目和要求
(一)大赛项目
1、中餐个人热菜;
2、中餐团体热菜。
(二)大赛要求(详见附件2)
四、组织机构
成立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执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组委会成员:
名誉主任:
叶荣宝 原浙江省副省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鸿道 原浙江省省长助理、省政协副主席
顾 问:
张雪亮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
主 任:
章凤仙 七、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劳模协会会长、省餐饮行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
陈新森 磐安县副县长
徐根辉 浙报传媒·钱江报系副总经理
徐步荣 中国烹饪大师、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省职业经理人专业委员会主任
章乃华 中国烹饪大师、省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省名厨专业委员会主任
戈掌根 省餐饮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
钱锡宏 省餐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冯慧川 省浙菜文化研究会秘书长
委 员:
马汝家 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新康 磐安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家乐管理科科长
蒋公标 磐安星星之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策划师
大赛形象代言人:
李林生 高级烹饪技师、国家职业技能裁判员、全国餐饮业一级评委、中国烹饪大师
吴国平 外婆家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设办公室:
主任:钱锡宏(兼)
副主任:冯慧川(兼)、蒋公标
成员:程玲、傅伟兵、赖知军、羊苏芳、韦丽娜、李霞飞
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
执委会设在磐安星星之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赛方法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组队,团体每队限报3名参赛人员,领队1名。个人、团体参赛者限同时报名比赛项目,报到时带身份证以备查。请各地严格审核选手资格,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大赛按项目设置奖项,每个项目分别设定参赛人数的20%为特金奖,40%为金奖,40%为银奖。
六、评委及监理组成
(一)由主办方确定9名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评委必须具有国家级评委资格,或获得省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高级营养师资格。评委在评判时,应佩戴评委证。
(二)大赛监理由5人组成,不足由承办方工作人员担任。其他工作人员由大赛承办方选派。
七、其他
(一)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大赛统一安排食宿。
(二)参赛个人于8月10日前将个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彩照,寄至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并同时将“菜品说明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3907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参赛团队于8月10日前将团体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寄至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并同时将“菜品说明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39079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承办市级分区选拔赛能力或意向的单位可与执委会联系,并于6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01835901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2号,杭州中策职业学校校内
邮编:310005
联系人:程玲 13857174576 赖知军13003659988
电 话:0571-87068457
传 真:0571-87066324
网 址:www.zjcyxh.com
E-mail:zjrs0571@163.com
执委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壶厅二路75号
邮编:322300
电话:0579-84880281 4000993090
传真:0579-84880282
网址:www.zjxxzh.com
E-mail: ysds0579@163.com
联系人:羊苏芳 15258909841
附件:
1、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实施方案
2、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项目文件
3、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选手报名表(个人)(表格请至“下载区”下载)
4、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选手报名表(团体)(表格请至“下载区”下载)
5、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菜品说明表(表格请至“下载区”下载)
中国浙江药膳烹饪大赛组委会
二○一四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中国浙江 首届 药膳烹饪 大赛通知
抄送:中国烹饪协会、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旅游局、各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各市(县)农家乐协会
中国浙江药膳烹饪大赛组委会印发 2014年6月6日
附件1:
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浙菜加快发展餐饮业的意见》(【2012】84号)的文件精神,提升浙菜餐饮品牌,扩大浙菜影响力,加快浙江餐饮业发展,激发当代浙菜厨师认真研究和提高菜肴营养价值的技能,充分挖掘我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展示药膳养生健康美食成果,推进药膳厨艺交流,推动浙菜创新发展,普及以食养生的平衡膳食理念,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华药膳传统文化。由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磐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浙菜文化研究会联合主办,磐安星星之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
一、大赛名称
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
二、大赛主题
健康·养生·美味·时尚
三、大赛宗旨
大赛围绕“传承、弘扬、创新、品牌”的指导思想,坚持“讲口味、讲安全、讲营养、讲健康”,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讲究营养美味,提倡健康餐饮;坚持以大众化为主,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赛场与市场紧密结合,讲求实用价值和节约原则;坚持以创建药膳品牌为理念,将药材与食材科学烹制,推动浙菜的创新与发展。
四、参赛对象
大赛报名分为团体和个人。全省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四星级”农家乐经营单位以团体形式组队(每队三人)参赛;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含)以上的从业人员以个人形式报名参赛。
五、组织安排
大赛拟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新闻发布会(启动阶段)、推广招商阶段、分区选拔赛阶段、总决赛阶段。
(一)启动阶段
2014年6月下旬,在杭州召开活动新闻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省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并在全省各地市征集分区赛承办单位,全面启动参赛报名工作以及《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论文集》论文征集工作。
(二)推广招商阶段
7月30日前,完成大赛宣传推广及市场招商工作。
1、组织开展“舌尖上的养生”——寻找民间药膳制作大师、民间药膳菜谱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铺垫预热、吸引关注、扩大影响。
2、通过设立大赛总冠名,协办单位等招商项目,以广告回报和养生套房等方式,吸引省内外重点广告客户参与活动。
3、组织药膳产品、膳用药材食材、产品推介洽谈会招商活动,征集从事药膳(半成品)生产、制作企业、膳用药材、食材、调味品、养生保健食品、以及特色厨具、餐具的企业参赛洽谈。
(三)选拔赛阶段
7月底前,由执委会负责在全省十一个地市落实分区赛承办单位,组织开展分区选拔赛,选拔出团体和个人参赛选手参加总决赛。分区选拔赛方案由执委会确定各地市具体承办单位,并根据各地市实际情况确定方案,组织实施。四星级以上酒店(含农家乐)或在地市级以上的烹饪大赛中获奖的个人,根据参赛名额,由地市级餐饮行业协会推荐并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可以直接进入总决赛。
(四)总决赛阶段
1、9月上旬,举行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评委见面会,中旬在磐安浙八味中药材市场举行总决赛。
2、总决赛期间将举办“药膳用材展示洽谈会”,包括药膳产品展示,膳用药材、食材展示,相关产品推介洽谈会等内容。
(1)全省从事药膳(半成品)生产、制作企业,膳用药材、食材、调味品、养生保健食品,以及特色厨具、餐具的单位均可向大赛执委会提出报名申请;
(2)设立以上产品展台,展示、销售、洽谈、签订协议;
(3)展台为标准1.6米圆台,或同等面积的展台;
(4)膳用药材、食材产品展台共50个;
(5)组织评委会评选展示产品,评选出“道地产品奖”、“优秀企业奖”和“创新发明奖”等。
3、总决赛期间将组织召开“养生膳用药材食材论坛”。
(1)参赛单位和个人前期可提供一篇1500字左右论文,内容包括药膳养生理论研究与应用、药膳制作、膳用药材食材研究与应用等;
(2)大赛组委会评选出优秀论文,并组织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在“养生膳用药材食材论坛”现场进行学术报告;
(3)编印《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论文集》。
六、参赛要求
参赛各单位、选手按照国家卫生部要求合理使用中药材,并符合国家《药典》的相关规定;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不得使用高档原料;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品种及人工色素等。
七、评判规则
本次大赛是全省首届药膳烹饪大赛,旨在传承浙江传统药膳文化,推崇健康饮食理念,本着“创特色、出精品、推高手、扬文化”的精神,培育具有特色药膳餐饮品牌。
(一)推崇健康、绿色、和谐、养生的饮食理念,适应饮食消费发展潮流。
(二)开发“粗料精做”,返璞归真的养生食品。
(三)讲究“以味为核心”的江南口味。
(四)注重原料的合理搭配、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五)在讲究“色、香、味、型”的基础上,突出“药”和“养”,即每道菜肴必须有若干种中药材作为烹制的材料,食材搭配要符合养生的要求,并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六)餐具与菜品搭配合理。
(七)讲究卫生,保证食材新鲜、安全、无农药残留。
(八)菜品兼具设计创意、营养美味,易于烹饪,烹饪方式不限。
(九)菜品说明表须交评委会统一审核。
八、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设特金奖、金奖和银奖,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特金奖、金奖单位授予“浙江健康美食(药膳养生)餐厅”称号。
(二)个人奖:分设特金奖、金奖和银奖,分别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特金奖个人授予“浙江烹饪(药膳)大师”称号,金奖个人授予“浙江烹饪(药膳)名师”称号。
本届大赛参赛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九、宣传组织工作
由媒体支持单位对本次大赛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对获奖菜品进行全民投票,评出“最喜爱的药膳”、“最有魅力的药膳”、“最具创意的药膳”、“最具特色的药膳”等奖项,参与投票的网友均有机会获奖。
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组织、分区选拔赛、总决赛进行全程拍摄,制作成专题片,在相关网络和电视台播放。
大赛后,对本次活动的花絮和作品编辑成书,出版发行。
附件2:
中国浙江首届药膳烹饪大赛项目文件
一、个人热菜
在 120分钟内现场制作完成规定原料自选菜、自选原料自选菜(从开始至装盘完成时刻为止)。
(一)赛场提供
1、主料:净鸡半只
药材配料:贝母、元胡、白术、元参、天麻、茯苓、白果、杜仲、玉竹、丹参、党参、何首乌、葛根、芡实、麦冬、当归、黄精、三七。
2、调料:酱油、淀粉、味精、料酒、醋、色拉油、精盐、白糖、鸡蛋等普通调味品。
3、餐具:自备。
4、设备及器具:赛场提供一般炉灶、京锅、砧墩、马勺、漏勺、抹布、蒸灶、废料盘。
(二)大赛内容
1、规定原料自选菜
作品要求:
(1)选手一律使用现场提供的原材料。
(2)成品重量不低于450克,色泽自然,口感香脆清爽,口味纯正,粗细一致,无连刀现象。
(3)禁止使用除现场提供原材料和调料以外的材料。禁止使用除主刀、自备餐具以外的其它自备工具与设备。
2、自选原料自选菜(不能重复规定原料自选菜主料)
作品要求:
(1)选手原材料和其他特殊调料、辅料以及盛装餐具自带。
(2)自带料及用于美化菜肴的各种饰物,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违反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烹调方法不限,作品只限制作一次。
(4)作品应体现选手的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形、质、养俱佳,以味、质为主,讲求营养卫生,注重实用性、大众化,有一定创新意识。
(5)饰物须在场内摆放在盛器中,不喧宾夺主、不影响成品卫生状况。
(6)成品份量应满足6人食用量要求,另备2人食用量供评委品尝。选做位菜者须做6份(等量,4份送评,2份备尝)。
(7)禁止使用除调料、未加工成型的配料以外的自备材料。禁止使用人工合成色素。自带工具、设备须符合安全、卫生原则。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本大赛项目的规定原料自选菜、自选原料自选菜内容统一计时, 每超时1分钟扣该作品分2分,且延时不得超过额定时长的1/6;
2、菜品的所有工艺及制作过程均应符合安全、卫生的基本原则;
3、每款热菜只限制作一次;
4、规定原料自选菜、自选原料自选菜所用的自备餐具除其底部与桌面接触区域外,不得有任何与参赛方有关的特征或标识(请在底部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5、用于美化菜肴用的各种饰物,必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参赛者所带的所有材料、餐具、工具、设备等须接受现场监考人员随时检验,经检验违反规定者,将被酌情扣分,并被勒令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的物品。经检验违反禁止项者,当场取消参赛资格。
二、团体热菜
(一)赛场条件
1、提供调料:酱油、淀粉、味精、料酒、醋、色拉油、精盐、白糖、鸡蛋等普通调味品。
2、餐具:自带。
3、设备及器具:赛场提供一般炉灶、京锅、砧墩、马勺、漏勺、抹布、蒸灶、废料盘。
(二)大赛内容
自选品种(5个菜品一组)
时长:120 分钟(以装盘完成时刻为准)
作品要求:
1、选手原材料和其他特殊调料、辅料以及盛装餐具自带。
2、自带料及用于美化菜肴的各种饰物,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违反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烹调方法不限,作品只限制作一次。
4、作品应体现选手的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形、质、养俱佳,以味、质为主,讲求营养卫生,注重实用性、大众化,有一定创新意识。
5、饰物须在场内摆放在盛器中,不喧宾夺主、不影响成品卫生状况。
6、成品份量应满足6人食用量要求。选做位菜者须做6份(等量)。
7、禁止使用除调料、未加工成型的配料以外的自备材料。禁止使用人工合成色素。自带工具、设备须符合安全、卫生原则。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本大赛项目的品种内容统一计时;
2、菜品的所有工艺及制作过程均应符合安全、卫生的基本原则;
3、每款热菜只限制作一次;
4、所用的自备餐具除其底部与桌面接触区域外,不得有任何与参赛方有关的特征或标识(请在底部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5、用于美化菜肴用的各种饰物,必须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参赛者所带的所有材料、餐具、工具、设备等须接受现场监考人员随时检验,经检验违反规定者,将被酌情扣分,并被勒令停止使用违反规定的物品。经检验违反禁止项者,当场取消参赛资格。
三、评分标准
个人、团体热菜
(一)规定品种评分
针对菜品的质量,按照观感、味感、质感、卫生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观感(30分,扣分幅度1~16分):粗细不匀扣1~6分;色泽不佳扣1~6分;有连刀现象扣1~4分。
2、味感(20分,扣分幅度1~8分):口味不正扣1~4分;有异味扣1~4分。
3、质感(20分,扣分幅度1~8分):火候不当扣1~4分;口感欠佳扣1~4分。
4、药材养生与卫生(30分,扣分幅度1~8分):药材养生配比不合理扣2~10分;成品有异物、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扣1~4分;生熟不分、装盘不整洁、不饱满扣1~4分。
其他:成品数量不够扣1~4分;缺少炒的过程视作违规处理,给予基本分(60分);成品不能食用的,不予评分。
(二)自选品种评分
针对菜品的质量,按照味感、质感、观感、营养卫生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味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味型欠准确扣1~6分;有异味扣1~6分。
2、质感(20分,扣分幅度1~8分):火候不当扣1~4分;口感欠佳扣1~4分。
3、观感(30分,扣分幅度1~12分):造型欠佳扣1~4分;汁芡不匀扣1~4分;色泽不正扣1~4分。
4、药材养生与卫生(30分,扣分幅度1~8分):药材养生配比合理不正扣2~10分;成品有异物、使用人工色素和不能食用的物品扣1~4分;生熟不分、装盘不整洁、不饱满扣1~4分。
其他:药膳使用率低于80%,扣1~10分;作品实用性不强,扣1~4分;成品少于规定数量,每少1人量扣1分;成品不能食用的,不予评分。
四、技能竞赛成绩计算办法
个人热菜、团体热菜比赛项目各自计算成绩。
五、竞赛规则
(一)技术评判规则
1、大赛组建技术裁判组,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准则,执行技术评判。
2、裁判组在选手进入赛场后,由裁判组长宣布比赛开始,并记时。
3、大赛作品技术裁判组由9人组成,接到赛场传递来的参赛作品及质量标准单后,由裁判员独立为作品打分并签名,评分结束统一送交评分表至计分员,复核无误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7名裁判员的有效分计算选手该项平均得分。
4、评判方法均采用扣分制,扣分起点为1分。计分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赛场纪律及有关规定
1、检录原则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在公平的原则下竞赛,此次竞赛要严格执行检录程序。
①大赛除特殊制汤、干货发涨外,不允许场外加工。
②参赛选手所带原料及用品一律经检录后放入组委会提供的整理箱,个人箱包一律不准带入赛场。
③参赛选手应在检录时根据抽取的指定菜品的品种名称,及时检查相关原材料,于正式开赛前及时反映问题,开赛后不得调换。
④检录组人员由裁判组裁判员担任。
⑤对于违规的原料,由检录组代为保管,影响参赛结果的责任自负。
2、竞赛现场须知
①参赛选手应于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身份证及抽签号到大赛指定地点接受检录,迟到每5分钟扣1分,迟到20分钟,视为弃赛。
②参赛选手应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参赛证要佩戴在左胸前。
③参赛选手应做到衣帽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不用指甲油,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④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操作,不允许使用他人原料,不允许多做、挑选,不允许因失饪而重做。
⑤参赛选手根据大赛需要,准备好有关刀具、成形小工具。如发现选手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如:半成品、成品等)进入赛场,一列按作弊处理,并取消竞赛资格。
⑥参赛选手操作完毕后,经评判组长同意后,应迅速清理工作区,带好自已的工具撤离赛场。
六、其它
(一)自备特殊设备者(如大功率、特殊使用条件等)须事先征得承办方的条件许可;
(二)赛场每个工位均配一名志愿者,帮助运送选手的作品,志愿者只听从现场监理的指挥,比赛过程中,选手与志愿者不得有任何交流,否则以违纪论处;
(三)因本次大赛时间安排比较紧凑,选手务必按时检录并主动出示身份证,随行人员可先行将自备物品搬运至操作场地门口,服从现场监理和保安的指挥;
(四)选手在赛场门口抽取工位号,主动出示身份证,所带物品由选手自行搬运,其它随行人员一律禁止入内。入场后选手应在赛场监理和志愿者的监督下将所带物品放入赛场统一提供的物品框内待查,自带框具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并将抽签号交由志愿者保管;
(五)查料时,选手须主动翻查自己的口袋;
(六)比赛规定时间一到,一律停止操作,由志愿者贴上选手号,并经选手确认后送评。须延时的可继续操作,但须在限定延时时长以内;完成后立即确认超时时间;
(七)比赛所有内容均结束后须立即清理所在工位,经现场监理确认后离开赛场,卫生状况差者,酌情扣该项目总分1~3分。
注:
1、比赛硬件条件一切未明事项,以赛场实际条件为准。
2、其他未尽规定事项在大赛秩序册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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