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
来源:省协会秘书处 时间:2016-4-1 点击量:4443 |
关于开展浙江餐饮服务大(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餐饮(烹饪)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加快发展浙江餐饮服务业发展,提升餐饮服务品牌,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的队伍建设,鼓励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钻研服务技能,培养德艺双馨的高技能服务人才。根据《浙江省餐饮行业协会统一认定管理办法》,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在全省开展浙江餐饮服务大(名)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餐饮、饭店服务岗位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餐饮服务师。餐饮服务大师要求专业工龄12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职称;餐饮服务名师专业工龄8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均可自愿申请认定。
二、申报手续
在浙江餐饮行业协会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浙江餐饮服务大(名)师认定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后,报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申报资料
浙江餐饮服务大(名)师认定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参加全国、省、市级餐饮服务技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各级先进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或撰写文章的原件或出版物的文章复印件;个人摆台服务作品、获奖作品照片电子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注明本人撰写的部分。申报材料请于4月30日前上报省协会秘书处。
四、发布颁证
凡通过认定的大、名师认定对象,报经省餐饮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发文公布,授予荣誉称号,颁发相应的证书、牌匾。
联系人:程玲 电话:0571-87068457
邮 箱:17390799@qq.com
附:浙江餐饮服务大(名)师认定申请表(详见下载区)
201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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